國際貿易

【國際貿易】一文看清 Incoterms 2020 的意思

香港身為一個國際金融城市,不少貿易都在這裏進行,熟讀國際貿易用字必不可少。但亦有人覺得自己只是做小生意,開辦網上商店,沒有必要學習專業用語。然而,世界在變,香港正經歷疫情,很多網店林立。賣家為了賺取更加多利益,跨境電商也成為了主流,放眼於國際是理所當然的。本文將會介紹基本國際貿易用字,幫助大家更了解。

Incoterms 中文是國際貿易術語,由國際商會(ICC)發布一系列的11個單獨規則,定義了國際交易中賣方和買方的貨物銷售責任。最重要的是,每條Incoterms規則都明確了買方和賣方在這些交易中應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熟悉Incoterms將有助於提高交易的順利進行,因為它明確規定了誰負責什麼以及交易的每個步驟。

Incoterm是什麼? 在2020年,Incoterms的規則已經更新,大致分為了兩類,介紹了運輸方式的規則。Incoterms 意思在11條規則中,有7條適用於任何不同運輸方式,4條適用於海運或陸運或內河航運運輸。

2020年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的七種Incoterms®規則是:

英文簡稱中文解釋
EXW工廠交貨(輸入交貨地點)
FCA免費承運人(輸入指定交貨地點)
CPT運費付至(輸入目的地)
CIP運費和保險費付到(輸入目的地)
DAP交付地點(輸入指定的目的地)
DPU*在卸貨地點交貨(輸入目的地)
DDP已付關稅交貨(輸入目的地)

*注:DPU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取代了舊的DAT(邊境交易),增加了對賣方從到達的運輸工具上卸下貨物的要求。

海運和內河運輸的四種Incoterms® 2020規則是:

英文簡稱中文解釋
FAS船邊交貨(輸入裝貨港名稱)
FOB船上交貨(輸入指定的裝貨港)
CFR成本加運費(輸入指定的目的港)
CIF成本保險和運費(輸入指定的目的港)

在2020年1月1日後,Incoterms® 2010還是繼續生效的。只要是使用任何國際貿易術語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只要Incoterms® 2010被交易各方同意,並在出口相關文件上正確標識。雖然國際商會建議從2020年1月1日起使用Incoterms® 2020,但銷售合同的各方亦可以同意在2020年後使用任何版本的Incoterms。注意:合同需要明確說明所選擇的Incoterms版本(即Incoterms® 2010,Incoterms® 2020,或任何更早期的版本)。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明確了銷售交易各方的責任

  1. 在每個Incoterm規則中提供了聲明,賣方有責任提供符合銷售合同的貨物和商業發票。同樣,也提供了一個相應的聲明,規定買方按照銷售合同的規定支付貨物的價格。
  2. 每條Incoterm規則都有一個聲明,規定哪一方負責獲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出口所需的其他官方授權,並負責辦理出口所需的海關手續。同樣,每條規則都有一個相應的聲明,規定哪一方負責獲得任何進口許可證或進口所需的其他官方授權,並履行貨物進口所需的海關手續。這些聲明還規定哪一方承擔處理這些工作的費用。
  3. 每條Incoterm規則都規定了交易的哪一方(如果有需要的話)有義務簽訂貨物運輸的合同。每條Incoterm規則中涉及的另一點是,如果有的話,哪一方有義務提供貨物保險保障。這些聲明還規定了哪一方承擔處理這些任務的費用。每條規則還包含了一些聲明,其中包括哪一方負責為海外運輸包裝貨物和承擔任何裝運前檢查的費用。
  4. 每條Incoterm規則都規定了賣方的貨物交付義務,並明確了交付的時間。每條規則還規定了出口貨物的損失或損壞的風險何時由賣方轉給買方,具體參照交貨條款。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不包括什麼  

如上所述,《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通常被納入銷售合同,但是,它們並不涉及以下款項:

  1. 處理所有的銷售條件。
  2. 確定銷售的貨物或列出合同價格。
  3. 參考賣方或買方之間協商的付款方法或時間。
  4. 貨物的所有權何時從賣方轉移到買方。
  5. 規定哪些文件必須由賣方提供給買方,以方便買方國家的清關程序;和  

處理未能按照銷售合同提供貨物的責任,延遲交貨,以及爭端解決機制。

了解更多關於Incoterms® 2020的新規則請訪問國際商會網站獲取Incoterms® 2020規則。

*以上資料皆以國際商會網站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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